代理记账公司:对于企业来说,其在经营不下去或遇到被其它公司收购等情形时,都面临着进行公司注销。否则,一旦放任不管,将有可能被工商、税务部门列入“黑名单”,后续注销手续将会更为麻烦,而且还有可能影响企业相关责任人的社会信用,对个人日后生活、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对于那些不再运营的公司来说,企业应及时办理公司注销。那么,公司注销一定要登报公示吗?接下来,工商企业注册公司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说明。
事实上,对于那些“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其它满足简易注销的公司来说,公司注销就不需要在报纸上进行公示,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公告45天即可。随后,在企业公告期满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此外,对于不满足上述情形的企业来说,其在办理公司注销期间,是一定要进行登报公示的。根据我国最新《公司法》规定,当公司所属人注销公司申请开始后需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告。公司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注销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即公示主要是为了让公司的税务债权的清算,所以这类公司注销一定要登报。
接下来,我们将对公司注销登报流程进行具体把握,其基本程序为:
1、准备登报材料。这个大体一样,可能各地略有差异,主要是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多为带原件留复印件)。
2、联系报社。通常与报社的广告部进行联系,并告知需要登报的时间等事项。
3、撰写登报内容。内容一般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号、清算组成员以及清算组组长,通知相关人员在多久时间内可以来申请债权或债务等。
4、申请登报日期。该日期需要跟报社交待清楚。一般这个日期是与工商部门办理时间密切相关的,如果公告时间不足是不可以去办理注销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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