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公司: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讲堂”公开课上,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二级巡视员陈东辉详解了疫情期间如何进行申报纳税。赶紧来了解下吧——
三部门: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等
陈东辉介绍,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时间普遍较晚,生产经营遇到较大困难,加之一些企业财务人员没有到岗,这给2、3月份的申报和纳税工作带来很大影响。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及时出台了延长纳税申报期限、依法及时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等措施。
一是延长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称纳税人),除湖北省外,在全国范围内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作了两次延长,最后统一延长到了2月28日,据统计,绝大部分纳税人如期完成了申报;湖北省跨月延长至3月6日,并且在3月份还可以继续办理2月份的纳税申报。
二是延长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23日,到3月23日若仍实行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以再适当延长,届时省税务局可以在全省统一适当延长3月份征期,也可能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仅在本省部分地区再适当延长,请大家及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提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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